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文明创建氛围营造项目竞争性磋商(第二次)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5-30 14:27   来源: 作者: 阅读次数:1087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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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名称

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文明创建氛围营造。

二、项目概况 

  项目业主: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。 

    项目任务:氛围营造实施范围为纪念馆任家坪办公区(文物库房建筑面积约5000㎡、三层)的公共区域、外墙面、工会活动室、科普馆廉洁厅及纪念馆广场、老县城遗址、宣教中心等;本项目采取设计实施一体化方式实施,包含文明创建氛围营造设计制作安装等。

项目主要内容:详招标控制单价清单附件1。

项目地点: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(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任家坪)。

 三、采购相关要求

(一)资格要求:

独立企业法人,具有固定经营场所,具有广告设计制作经营范围,信誉良好。

(二)质量安全要求:供应商依据文明单位实地考察要求进行方案限额设计(按业主提供的材质要求进行选材),实施过程中满足业主最佳需求,供应商完成经业主审定的方案设计的全部内容,经业主验收合格。满足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,零伤亡、零事故、零疫情。

(三)采购控制价: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,报价清单详见附件2。

(四)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。

(五)评标方式:综合评分法(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)。

(六)实施期: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。

(七)质保期:验收合格后1年。

 四、响应文件提交要求、报名时间

(一)响应文件(含竞争性磋商条件中的所有内容)、后附响应文件格式、报价书都需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,竞争性磋商现场递交。

(二)报名时间:自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日,每天9:0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(三)报名方式: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和法人身份证原件(扫描件)或公司委托代理人介绍信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(扫描件)传到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邮箱1069736609@qq.com,并致电联系人确认报名,若逾期未报名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。

(四)质疑期限: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,可以自本公告报名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,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。

五、响应文件提交内容、截止时间及地点

(一)提交内容(实质性要求):

1.密封的报价书(须附氛围营造方案和报价清单,否则为废标,招标单价清单详见附件1); 

2.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料,以证明其资格符合要求: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;良好信誉承诺函(格式自拟);

3.安全文明责任承诺书(格式自拟);

4.供应商承诺函;

5.其他要求。(附件4)

以上相关格式见附件,以上相关资料都须加盖鲜章。      

(二)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3年6月6日10:00(北京时间),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一律不予接收。

(三)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3年6月6日10:00(北京时间)在竞争性磋商地点开启。

(四)竞争性磋商地点: 绵阳市涪城区子云街北段60号人大438室(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会议室)。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地点,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接收,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
六、联系方式:

业主单位(全称):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

联系人:吴女士 联系电话:13778153999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5•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 5月30日